CAS驗證訊息公告

主旨: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公告:訂定「刊播農產品廣告資料保存管理辦法」。
日期: 110/06/11
連結: 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detail.do?metaid=124704&log=detailLog
檔案: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令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0年6月11日
發文字號 : 農牧字第1100042841A號

訂定「刊播農產品廣告資料保存管理辦法」
 

刊播農產品廣告資料保存管理辦法

第 一 條  本辦法依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第二十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第 二 條  提供平臺或接受委託刊播之業者,其刊播之廣告涉及驗證農產品、溯源農產品或使用中央主管機關或其所屬機關(構)之名義者,應保存下列資料:

一、委託刊播廣告者之姓名或名稱、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公司、商號、法人或團體之設立登記文件號碼、住居所或事務所、營業所地址、電話。

二、廣告涉及驗證農產品者,其驗證標章、驗證編號及證書字號。

三、廣告涉及溯源農產品者,其追溯條碼或溯源資訊。

第 三 條  前條應保存之資料,應自刊播廣告之日起以紙本或電子儲存方式保存六個月。

第 四 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