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S驗證訊息公告

主旨: 轉知衛生福利部函,修正「包裝食品營養宣稱應遵行事項」,並自即日生效。
日期: 113/11/15
連結: https://www.fda.gov.tw/TC/newsContent.aspx?cid=3&id=30378
檔案:
修正「包裝食品營養宣稱應遵行事項」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2月19日
發文字號:衛授食字第1121302909號
公告檔
包裝食品營養宣稱應遵行事項
Regulations on Nutrition Claim for Prepackaged Food Products
包裝食品營養宣稱應遵行事項問答集(113.9.26修正)
1131300551勘誤函及表七勘誤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