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壹、驗證查詢 |
公告文號: | |
日期: | 112/12/01 |
連結: | 無 |
檔案: | 無 |
消費者服務紀錄 農業部推廣之CAS標章,自民國78年以來為消費者選購食品時一個值得信賴的指標,為維護標章的公信力及產品的安全性,對於消費者及產品服務方面,彙整相關內容節錄以QA方式呈現,藉此提供正確的CAS標章資訊,希望後續提供消費大眾參考。 壹、驗證查詢 Q:請問米粉等米食加工產品是否可參加CAS產品驗證? A:農業部會針對米粉絲、米仔條及米穀粉等米食加工產品已於102年5月納入優良農產品食米驗證基準,爰米粉產品可依規定提出申請驗證。 Q:請問雞精產品是否可參加CAS產品驗證? A:有關CAS雞精驗證品項,農業部與相關驗證機構考量規劃中。 Q:若是工廠中一項產品通過CAS驗證,是否整條生產線上生產的產品都要經過審核驗證?同時其他所有的生產線會不會都必須通過CAS驗證? A:驗證規範並未要求生產廠所有產品都要申請CAS驗證,因此,只就CAS產品需要審核,但其他產品仍需符合食品衛生法規及相關規定;CAS為產品驗證、全廠查核,CAS產品之生產廠基於誠信原則,得接受驗證機構對廠內進行全面查核、驗證產品相關品質、衛生安全事項的檢驗。 Q:請問已通過產銷履歷之石斑魚養殖場,是否可申請養殖廠CAS驗證,讓驗證通過之產品標示CAS標章? A:農業部公告之優良水產品驗證基準未包含養殖場活魚養殖部分;若生產之石斑魚產品想要申請CAS驗證,可以委託代工方式委由經CAS水產加工品之生產廠生產。 Q:請問肉品的製造日期之標示,是以加工完成當日起算,還是原料肉分切時起算,如何界定? A:法規及實務上均依照「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標示「有效日期」,查該法第10款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事項亦無規定須標示「製造日期」,故肉類加工品無需標示製造日期。 Q:CAS主管機關是誰?發現CAS產品有疑問時,要如何處理? A:CAS標章主管機關為農業部,由該會許可全國認證基金會為認證機構,並由其認證台灣優良農產品發展協會、中央畜產會、食品工業發展研究所為驗證機構,執行CAS標章驗證業務。 因此,如發現有疑慮的CAS產品,可於本網站產品查詢(https://cas.moa.gov.tw/#)聯繫上述CAS驗證機構,或逕洽農業部設置檢舉違反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案件受理方式(檢舉信箱:melody@moa.gov.tw、專線電話:02-231269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