驗證法規公告

主旨: 公告指定財團法人食品工業發展研究所、財團法人中央畜產會及台灣檢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為辦理優良農產品之供食用農產品品質檢驗實驗室,並自即日生效
公告文號: 農牧字第1110042679A號
日期: 111/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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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公告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1年5月12日
發文字號 : 農牧字第1110042679A號

主旨:公告指定財團法人食品工業發展研究所、財團法人中央畜產會及台灣檢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為辦理優良農產品之供食用農產品品質檢驗實驗室,並自即日生效。

依據:驗證農產品認證機構許可及查核管理辦法第三條第四款附件認證機構認證基準應包括事項1.2。

公告事項:附「指定辦理優良農產品之供食用農產品品質檢驗實驗室」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