驗證法規公告

主旨: 公告訂定「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第三條第一款非供食用之農產品」,自109年12月25日生效
公告文號: 農林務字第1101740151號
日期: 110/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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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案: 「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第三條第一款非供食用之農產品」.pdf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4月15日
發文字號:農林務字第1101740151號

主  旨:訂定「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第三條第一款非供食用之農產品」,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生效。

依  據:「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第三條第一款。

公告事項:附訂定「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第三條第一款非供食用之農產品」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