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貳、生產業者與產品詢問
公告文號:
日期: 112/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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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驗證農產品標章之法源依據及分類?
A:驗證農產品標章係依據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第10條第2項授權訂定之「驗證農產品標章管理辦法」,於該辦法第2條明定優良農產品標章及產銷履歷農產品標章,並由農業部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申請註冊。

Q:消費者如何查詢驗證農產品標章之資訊?
A:消費者購買有標示驗證農產品標章的農產品,可以透過下列網站取得產品追溯相關資訊。
  • 優良農產品標章:台灣優良農產品管理入口網/產品查詢。
  • 產銷履歷農產品標章:產銷履歷農產品資訊網/請輸入產銷履歷追溯碼。

Q:受理驗證農產品標章的驗證機構有哪些?
A:農業部許可認證機構經營驗證機構認證業務,通過認證之驗證機構為
  • 優良農產品:有3家驗證機構,為財團法人台灣優良農產品發展協會、財團法人食品工業發展研究所及財團法人中央畜產會,驗證機構相關資訊及其可辦理驗證業務範圍,可至CAS入口網(https://cas.moa.gov.tw/Home/ViewCategory?type=07)查詢。
  • 產銷履歷農產品:23家驗證機構(統計至114年5月1日),驗證機構相關資訊及其可辦理驗證業務範圍,可至產銷履歷農產品資訊網(https://taft.moa.gov.tw)查詢。

Q:驗證農產品標章的標示方法?
A:農產品經驗證機構驗證合格,才可使用驗證農產品標章,並依驗證農產品標章管理辦法規定標示。
  • 印製不可重複使用之標籤黏貼標示標章,或將標章印製於產品包裝或容器。
  • 標章應標示於農產品每一販賣單位、其包裝或容器之明顯處。
  • 同一農產品分別取得不同類驗證農產品標章使用者,得同時標示使用。
  • 依農產品及其包裝或容器正面表面積之大小按比例調整尺寸,其直徑不得小於1.7公分。但因包裝或容器之限制,經驗證機構同意者,不受直徑最小1.7公分之限制。
  • 驗證機構與農產品經營者簽訂之契約書中,應定明驗證農產品標章標示、使用及相關管理規範。

Q:如何辨識驗證農產品標章(示)真偽?
A:應於農產品每一販賣單位、包裝或容器明顯處標示驗證農產品標章者,才是優良農產品及產銷履歷農產品。
  • 優良農產品:標章內台灣優良農產品(華康中黑體)應以單一深色圖案,同心圓應標示驗證產品編號,置於CAS圖案及外框中間,可至台灣優良農產品管理入口網/產品查詢確認驗證產品編號及產品真偽。
  • 產銷履歷農產品:標章TAP(Arial Black)及產銷履歷農產品(華康中黑體)應為白色且符合綠色色彩規範,且標籤上須標記追溯碼,亦可至產銷履歷農產品資訊網查詢生產履歷資訊確認產品真偽。

Q:未依規定使用驗證農產品標章之罰則為何?
A:未依規定標示驗證農產品標章者,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已訂有相關罰則,違規行為及處罰如下:
  • 農產品未經驗證合格使用驗證農產品標章,依第24條第1項第1款處新臺幣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 經主管機關停止農產品經營者使用驗證農產品標章,仍繼續使用,依第24條第1項第2款處新臺幣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 農產品經營者違反驗證農產品標章管理辦法有關標章規格、圖式、製作或使用之規定,經主管機關令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依第29條第1項第1款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Q:請問市售產品中為何不見蜂蜜、茶葉、柚子、果醬及爆米花等居家常用的農產品是CAS產品呢?
A:蜂蜜、茶葉、柚子、果醬等尚未列入CAS標章驗證的16品項產品,因此尚無該類驗證產品,而爆米花主原料為玉米與奶油,因其原料多來自國外,均非以國產農產品為主原料,與CAS驗證基準要求不符,故無法受理申請。
 
Q:如果在製作筷子時有用到CAS竹炭在裡面,可否在產品上面宣稱。
A:CAS標章之使用僅限於經CAS驗證之產品包裝上,如果僅以CAS產品為原料製作其他農產品,並不能於產品包裝上宣稱,以免觸法。
 
Q:請問市場上可不可以買到通過CAS驗證的散裝火鍋料?
A:產品必須是完整包裝才能通過CAS驗證,因此市面上是不可能有散裝的CAS火鍋料陳售;並建議消費者購買火鍋料還是選擇有完整包裝、標示清楚者較有保障。